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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嘉国土资公〔2007〕37号
经嘉禾县人民政府批准,嘉禾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嘉禾县城关派出所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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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 地位 置 |
土 地面 积(㎡) |
土 地用 途 |
绿地率 |
容积率 |
建 筑密 度 |
出让年限(年) |
投 资强 度要 求 |
起 始价(元/㎡) |
竞 买保 证金(万元) |
增价幅 度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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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 |
珠泉路 |
2224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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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
0.32 |
70 |
限高28M |
818 |
80 |
20 |
二、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受让原则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资料索取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10月29日至2007年11月29日,到嘉禾县国土资源局地产交易中心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时限
申请人可于2007年10月29日至2007年11月29日,到我局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29日17:00时前。
挂牌竞价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30日11: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11月29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地点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县国土资源局。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规划指标要求必须符合建设规划部门的规定。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嘉禾县国土资源局地产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35—6621337 6648036
联
系 人:雷先生
开
户 行:县工行 县建行
帐
号:县工行1911029009026432652
县建行43001511070059000688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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