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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三个三”工作的指导意见
一、关于“三个创新”
1、创新管理方式。
(1)进一步强化机关管理和政工人事工作,实行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对各个工作岗位进行定职定责,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工资、奖金挂钩。
(2)加强系统内各部门的配合与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畅通”办事渠道,消除事务办理中的梗阻现象,做到政令畅通,事事有人管,问题有人抓。
(3)实行受理权、办理权、审批权“三权”分离,对各个工作环节的运行情况要切实加强行政效能监督。
(4)把财政改革的精神贯彻到国土资源计划财务工作中,落实宏观管理、制度管理和监督管理。结合实际,科学编制部门预算方案,切实增强预算方案的可行性。
2、创新服务措施。
(1)找准问题,整章建制,进一步完善优质服务的各项措施(着力解决工作中的被动、低效、推诿、过失等突出问题;坚决克服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和索拿卡要、吃喝玩乐等问题)。
(2)在全市开展“文明国土资源所”、“国土资源示范窗口”等创建活动,树立典型,评选标兵,推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整体服务水平的提升。
(3)结合办事窗口运行,规范服务举止和服务用语,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4)制定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组织监督的各项工作措施,使来自各方面的反映有落实,有整改,有回复。做到言必行,行必果。
3、创新监控手段。
(1)完善四级(县、乡、村、组)联防网络,积极开展动态巡查,做到信息灵、情况清、抓得准。
(2)以信息化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倡导利用电子政务网络实施监控,解决超时办结等突出问题。
(3)严格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行政效能监察,使行政监察工作渗透到国土资源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
二、关于“三个突破”
1、在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和市场建设上有突破。
(1)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方面的突破:园区用地管理从不够规范到全面规范的突破;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流转管理(重点是矿山企业用地管理)的突破;在矿业秩序整治,尤其是采矿超深越界的监测、监管和处置上的突破。
(2)国土资源市场建设上的突破:市场服务功能上的突破(统筹国土资源交易的前期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将前期事务性工作经费列入交易成本,并从国土资源交易收益中剥离返回);严格土地收益管理,实现土地价格管理和土地出让金按合同征缴和规范处置上的突破;实现国土资源市场建设的“六有”标准,严格依法按程序组织实施招拍挂出让工作,在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上有新的突破。
2、在政务公开和办事窗口规范运行上有突破。
(1)全面推行“事权下放、窗口前移、承接代理、上门服务”的优质服务措施。
(2)争取实行三位一体(即事前中介服务、受理申报、审查审核报批办文)的政务中心流转运行机制。
(3)严格一个“窗口”进出,“一站式”服务的工作制度。
3、在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上有突破。
(1)国土资源管理的职能职责要全面到位,进一步明确国土资源所的职能职责与工作任务。
(2)在国土资源所“五个一”建设上有突破(制定“五个一”建设实施方案和三年到位的规划,按年度分类实施)。
(3)工作效能的到位(要组织检查,并评先评优)。
三、关于“三个加强”
1、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1)加强班子建设,增强班子拒腐防变的能力,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
(3)加强直属二级机构建设,协调一致,增强活力。
2、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财务建设。
(1)争取落实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建设具有自身特色的财务管理体制。
(2)重视并做好部门预算的编制和可行性研究工作。把行政机关和全额拔款的事业单位纳入正规的财政预算,确保资金来源渠道。
(3)解决政事不分问题,规范机关与二级单位的财务管理。
(4)规范各种国土资源规费征缴行为。
3、进一步加强基础业务建设。
(1)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外网应用水平,在网上政务公开上有新发展。适时启动政务内网建设。
(2)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基础业务数据库建设,特别要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基础数据库和网络建设。
(3)加强省厅、市局部署的基础业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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