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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矿山测绘办事制度

一、测绘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
二、测绘范围
1、负责全县范围内的土地地形测量
2、负责全县范围内的地籍测量
3、负责全县范围内的工程测量
4、负责全县范围内报批资料的技术报告
5、负责全县范围内的乡镇的宗地测量
6、负责全县范围内的非煤矿山和煤矿井下测量
三、工作程序
1、申请
2、签测绘合同
3、实施测量
4、提交测绘成果
5、结算测绘费用
四、收费项目、标准、依据
1、地形测绘 0.227元/㎡
2、地籍测绘 0.227元/㎡
3、行政区域界线测绘 0.227元/㎡
4、工程测绘 0.227元/㎡
5、零星测绘 0.227元/㎡
6、井下测绘 6.7元/m
7、晒图
(1)大于全开 20元/张
(2)小于全开 10元/张
8、清绘 8645元/㎡
收费依据:财经字[1999]856号
注:1、图上宽度小于和等于平方米的各种比例尺带状地形测量,按相应比例尺的收费标准增加30%
2、小面积测图1:500、1:1000不足一幅时按一幅计算,1:2000不足半幅按收费标准的1.3倍收取
3、1:500地形图不足一平方公里,1:1000、1:2000地形图测图范围不足五平方公里时按收费标准增加15%收取。
五、服务措施
1、热情服务,持证上岗。
2、工作期间不准喝酒,不准向用地单位提工作以外的任何要求。
3、绘制图件快速准确,一般征地图件10天内出图,大型征地图件15天内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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