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

  • 一、
  • 查询内容
        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4号》为依据。土地登记资料,是指:
    (一)土地登记结果,包括土地登记卡和宗地图;
    (二)原始登记资料,包括土地权属来源文件、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表和地籍图。
  • 二、
  • 查询人
        查询土地登记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查询人)都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查询。 查询原始登记资料,依照下列规定查询:
    (一)土地权利人、取得土地权利人同意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查询其土地权利范围内的原始登记资料;
    (二)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有权查询与其代理业务直接相关的原始登记资料;
    (三)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有权查询与调查、处理案件有关的原始登记资料。
  • 三、
  • 查询人应提供的资料
        查询土地登记资料,应当向查询机关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并填写查询申请表。查询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单位的证明文件。另外查询人查询原始登记资料除提交土地登记查询的材料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一)、土地权利人应当提交其权利凭证;
    (二)、取得土地权利人同意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交土地权利人同意查询的证明文件、土地权利人的权利凭证和土地权利人的身份证明;
    (三)、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应当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
  • 四、
  • 查询程序
        填写查询申请表→查询审批→调取档案资料→查询(复印)→收取费用→办结
  • 五、
  • 查询范围
        查询范围分为:土地登记资料和矿山发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