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现状 全市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历史欠帐多、隐患大。至2000年底,各类矿山占用土地面积5.84万公顷,其中耕地面积0.43万公顷,林草地面积5.41万公顷;采矿造成土地流失面积6.31万公顷;“三废”排放已造成甘溪河、杨家河、郴江以及东河、西河等河流污染,欧阳海库区、黄岑水库等水域水质安全受到不同程度的威胁;次生地质灾害时有发生,自1985年以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亿元。 同时,其监督管理与恢复治理工作相对滞后,矿山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监测体系不健全,执法力度偏弱,恢复治理投入资金较少,致使矿山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未能得到有效遏制。至2000年末,土地复垦、还绿面积仅分别为40公顷、133公顷;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废气、废水排放达标率较高,分别为97.51%、94.58%,废水处理率为57.92%,废渣处理率、综合利用率较低,分别为1.76%、38.07%,个体私营企业乱排乱放严重;次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刚刚起步,治理程度较低。 第五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地勘工作滞后,后备资源不足 投资渠道单一,地勘实际投入减少,技术人才流失严重,地勘工作滞后于矿业发展的要求。煤、隐晶质石墨、锰、铜、铅、锌、钨、铋、钼、金、银、水泥灰岩等矿产资源保有储量均呈减少趋势。在纳入矿产储量平衡表中的35种矿产中,基础储量占资源储量比例小于50%的有19种,小于30%的有13种,无基础储量的有7种。可利用后备资源不足,部分矿山资源枯竭,面临关闭。 二、矿业结构不合理 矿山规模结构不合理,矿山数量过多,规模过小,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弱;采选冶结构不合理,矿产品精深加工和高精尖产品率低,矿产品的附加值和科技含量不高;矿产开发利用结构不合理,采选业主要集中在有色、煤炭,非金属矿产开发利用相对滞后,矿业发展不平衡。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粗放,资源浪费严重 采富弃贫、采厚弃薄、采大弃小、采易弃难、采主弃次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三率”指标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综合利用的矿山与矿种偏低,技术装备水平和集约化程度不高,资源破坏与浪费严重。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严重。 矿业活动中的“三废”是全市污染物的主要来源,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恢复程度较低。 五、矿产资源开发缺乏有效宏观调控手段,矿政管理有待加强 矿产资源开发宏观调控力度不够,钨、锡、铋、隐晶质石墨等优势矿产过量开采,矿产品流通领域混乱,竟相压价严重;矿产资源勘查管理薄弱;矿业权市场建设滞后,矿业资本市场不够发育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投资渠道单一;矿业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地矿行政管理基础工作薄弱,队伍建设、管理信息化、执法监督力度等均落后于矿业发展形势。 六、企业负担过重,融资能力弱,矿业发展缺乏后劲 骨干矿山企业历史包袱过重、税费过高,企业生存困难。流动资金严重不足,融资能力弱,无力进行技术改造,部分矿山甚至出现机械化程度倒退现象。 第六节 矿产资源需求预测与可供性 一、矿产资源需求预测 根据郴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结合产业基础,预期2005年全市主要矿产需求量为煤1400万吨、铁矿石58万吨、锰矿石22万吨、钨精矿1万吨(折合量)、锡精矿1.5万吨(金属量)、钼精矿0.1万吨(金属量)、铋精矿0.1万吨(金属量)、铜精矿0.15万吨(金属量)、铅精矿3.7万吨(金属量)、锌精矿5.7万吨(金属量)。 二、矿产资源的可供性分析 1、能源矿产:煤在今后5—10年可完全自给,尚可大量调出;铀、地热资源丰富,可满足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 2、黑色金属矿产:铁矿资源量巨大,矿石质量差,实际可供性非常低;锰资源2005年前基本可满足需求,2010年前不能自给,对外依存度加大。 3、有色金属矿产:在今后5—10年内,锡、铅、锌可供形势严峻,钨、钼、铋可供程度较高。 4、稀有、稀土、分散元素矿产、贵金属矿产:资源丰富,现利用程度低。加大开发力度,可满足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 5、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硫、砷资源储量较大,除自给外可大量调出。 6、建材及其他非金属矿产:水泥灰岩、饰面大理岩、花岗岩、隐晶质石墨等矿产资源充足,可满足2010年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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